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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15”保险消费案例

【信息来源:茂名市保险行业协会【信息时间:2017-03-20 00:00:00  阅读次数: 4024】【打印】【关闭

驾车出交通事故弃车离开 保险公司会理赔吗?

10月9日,王某驾车回家,在离家不远处,突然冲上人行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损及路政设施损坏。有协警要求他留在现场等待交警前来,但王某并未理会,径直回家休息。直至10日上午,王某才去交警队做笔录。事后,王某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表示,王某在事故发生后未采取措施且逃离现场,故不予理赔。为此,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赔付。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在事故发生后未报警、未去医院就诊,弃车离开现场,既无法定事由,又不能作出合理解释,其行为在客观上符合保险条款的免赔情形,故对王某要求保险公司承担汽车修理费8.5万元的理赔责任不予支持,但王某主张的路政设施赔款1780元属于交强险理赔范围,保险公司应予赔付。

点评:

出险后应及时报案,配合调查取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其中,“保护现场”不仅指保护车辆被撞击的状态,还包括对驾驶人生理、精神状态的保护。驾驶人在事故发生后,不能私自离开现场,应及时让警察了解其驾驶状态,以便日后索赔。

商业车损险第八条约定,在上述保险责任范围内,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二)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事故发生后,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因此,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第一时间报告交警和保险公司,配合调查取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