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1)投保人作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配偶及子女就可作为连带被保险人投保本保险,一人投保,全家受益;
(2)提供意外身故和意外残疾保障;
(3)保险期间一年;
(4)可同时投保我公司家庭财产保险,获得人身和财产的双重保障。
保障范围
(1)责任范围: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险金额 意外残疾保险金=保险金额×残疾比例
(2)保险金额:双方约定,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最低为人民币5,000元/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人。
投保条件
(一)投保人:凡年满十八周岁(含十八周岁,下同),未超过六十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工作或学习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作为投保人投保本保险。
(二)被保险人:本保险被保险人为投保人本人。
(三)连带被保险人:在被保险人已经投保的情况下,凡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工作和学习的被保险人配偶及子女可作为连带被保险人投保本保险(以户籍资料为准,在投保时列明)。若连带被保险人包含未成年子女,应是出生三十天后并已出院的投保人的亲生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及合法收养的子女。
华安幸福家园家庭财产保险
产品特色:
1、覆盖基本保障;
2、保额事先确定;
3、保费低廉;操作简单。
符合人:
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
保障范围:
1、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室内装潢;
2、室内财产,它包括:
(1)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品;
(2)衣物和床上用品;
(3)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火灾、爆炸;
2、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等保单列明的自然灾害;
3、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4、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5、室内财产由于遭受外来干涉的,有明显痕迹并经公安部门确认的盗窃,抢劫行为所致直接损失,但不包括便携式类用品(手提电脑,便携CD,电子笔记本, 摄像机、照相器材、MP3、MP4、收音机等
保额及保费:
1、分A、B、C三款,各款保额、保费固定;
2、 全国各省均有不同的收费标准,请参照当地的保费标准购买本保险。
保险期限:
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