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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11月6日正式启动

【信息来源:茂名市保险行业协会【信息时间:2018-01-18 00:00:00  阅读次数: 4075】【打印】【关闭

遇上轻微交通事故
双方把事故车停在路中
等交警、等保险公司出现场吗?
这样不仅费时又闹心
而且还会因阻碍交通而被罚
......
采用“快处快赔”既省事又省心
快速搞定理赔妥妥的
 
什么是“快处快赔”?

 "快处",并不是简单地讲警察要快速出警,而主要是指发生事故后,事故车辆要快速撤离现场,快速恢复交通;"快赔",就是保险公司快速理赔,可以最快的时间内把赔偿款项打到你的账上。快速处理、快速恢复交通、高效理赔,这是快处快赔的核心理念。

在茂名能采取“快处快赔”处理轻微交通事故吗?

好消息!茂名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11月6日将正式启动了,广大驾车外出遇到轻微交通事故,采用快处快赔的方式处理,既省事又省心,也不影响交通。
 
“快处快赔”服务中心地址和办公电话

茂名市油城四路54号大院(茂南区法院向西50米)
电话:0668-2286223
 
“快处快赔”服务中心工作时间

工作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14:30—18:00
重大节假日:上午 9:00—12:00  下午15:00—18:00
 
“快处快赔”适用的范围

茂名市区内发生的涉及双方或多方车辆(不包括大车)损坏,未造成人员伤亡,双方车辆财产损失大约4000元以下的轻微交通事故,可以现场定损快速理赔;双方车辆均有第三者商业险的,单方损失10000元以下,双方损失总额20000元以下,也可适用“快处快赔”。


哪些交通事故不适用“快处快赔”?

1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及其他设施的;

2车辆未经检验合格的;

3车辆未投保交强险的;

4事故一方肇事逃逸的;5车辆无号牌或临时号牌、或涉嫌假号牌的;6驾驶人无有效驾驶证或涉嫌持假证的;7涉嫌酒驾或毒驾的;8涉嫌保险欺诈的。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

放置警示牌

发生交通事故后,先别急着拍照和打电话,应先在车后部竖立安全警示牌!确保不发生二次交通事故,毕竟安全是第一位。

互看证件、留下联系电话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双方应该互看证件,即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互留联系电话,如遇到证件不全的,应该立即报警等待处理。

拍照取证

当事人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用手机、相机等拍摄现场车辆前、后全貌(能反映出事故车辆和路面标线)的照片2张,车辆左、右两侧的照片2张,近距离拍摄车辆碰撞接触位置的照片1张,一共5张照片就已经足够了。

双方撤离现场后,一方故意不按约定前往“快处快赔”服务中心办理理赔,故意逃避怎么办?

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撤离现场后,一方为逃避事故责任而故意不前往“快处快赔”服务中心办理理赔,或提供的信息为虚假信息的,按交通肇事逃逸处理。

应撤不撤,造成交通拥堵的将面临交警处罚

各方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成因、责任意见一致的,并符合“快处快赔”办理条件的,应尽快撤离现场,前往“快处快赔”中心办理理赔。各方意见不一致的,应当立即报警,按照接警人员的要求进行处置。对于应撤不撤,造成交通拥堵的,交警部门将予以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第3款、《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3条第3款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罚200元。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1条第1款第6项、第2款规定,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即行撤离事故现场而未撤离,导致发生严重堵塞或者次生事故的,可采取扣留驾驶证的强制措施,罚款1000元,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采用“快处快赔”处理轻微交通事故,交通因你而畅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