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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人寿保险茂名中心支公司动态

【信息来源:茂名市保险行业协会【信息时间:2009-10-20 00:00:00  阅读次数: 4651】【打印】【关闭

阳光人寿高效理赔 7日内完成意外事故死亡赔付

  近日,阳光人寿天津分公司首例意外事故死亡赔付案例结案。据悉,该案在7个工作日内就完成了调查与理赔工作,以业内堪称高效的理赔速度为客户家属第一时间送去了阳光的保障关爱和贴心服务。
  2009年3月27日,被保险人李某购买并激活了阳光人寿贴心保险卡一张,该卡包含意外身故、意外伤害医疗、住院津贴、航空意外、轮船车辆意外等多种项目的意外保险保障,其中意外身故的保险保额为5万元。
  6月25日下午,李某不慎溺水身亡。接到报案后,阳光人寿天津分公司理赔人员及时与被保险人家属、业务员取得联系,询问了事故的基本情况,随后调查人员赶赴事故地点,走访当地派出所、村委会,慰问被保险人家属,并积极配合派出所民警寻找并打捞被保险人。
  在派出所调查结束,开具死亡证明后,公司认定此次事故为被保险人意外身故,符合保险责任,决定对其进行快速理赔。阳光人寿客服人员亲自将理赔申请书送达至客户家属手中,免去了死者家属理赔的奔波辛苦。随后,天津分公司工作人员与阳光人寿总公司立即就此案进行了沟通和汇报,竭尽所能缩短理赔时效,力争将理赔款尽快交付死者家属手中。
  7月20日,在经过一系列报案、案件调查、理赔资料收集和审核工作后,阳光人寿仅用7个工作日就完成了对该案件的理赔工作,将5万元的理赔款汇入了死者家属的理赔账户中,以高效而人性化的理赔服务为死者家属送去危难中的温暖关怀和及时帮助。
  作为国内七大保险集团之一的阳光保险集团旗下子公司,成立仅一年多的阳光人寿以极具成长力和发展潜能的形象迅速在业内新兴保险公司中崛起。2009年5月,阳光人寿当月新单总保费和新单期交保费排名已双双升至市场第10名。在业务迅猛发展的同时,阳光人寿崇尚关爱和人性化服务理念,提出“让我们的服务成为客户选择阳光的理由”服务口号,致力于建立以客户为导向的管理体系和组织架构,不断强化运营服务平台、提高理赔时效,竭力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细致周到的服务。

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阳光启动应急预案

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阳光保险启动应急预案,开设1000万元赔款账户

  乌鲁木齐“7·5”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发生后,阳光保险迅速行动,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将新疆地区95510理赔服务电话全部转接至北京电话中心,24小时不间断受理新疆地区的理赔报案。同时,阳光保险要求新疆分公司各级机构全体客服员工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坚守岗位,随时接受调遣。

  7月6日上午,阳光保险集团董事长兼总裁张维功致电新疆分公司进行慰问,要求在确保员工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全力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坚决在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支持下,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中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功能。近几日,阳光产险启动应急预案,开通绿色理赔通道。新疆分公司全体员工坚守工作岗位,查勘人员奔走于大街小巷,查勘现场,确保了各项理赔服务正常开展。针对投保客户迅速增加,为确保客户投保不受影响,阳光保险特事特办,采取先手工登记,后补录系统的方式,以最大满足客户投保需求。

  7月10日,中国保监会主席、党委书记吴定富讲话发表后,阳光保险集团立即组织传达学习,并电话向新疆分公司全文传达定富主席讲话精神,要求新疆分公司坚定政治立场,时刻保持头脑清醒,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切行动服从当地政府、监管部门指挥,全力以赴做好救灾和客户服务工作;坚决在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的领导下,切实看好自己门、管好自己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共同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阳光保险集团董事长兼总裁张维功表示,阳光作为一家保险企业,要时刻彰显政治责任与大局观念,在政治上、行动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参与到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去,采取一切措施,体现“能赔尽赔、快勘快赔”的要求,积极帮助人民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尽到一个企业公民应有的责任。

  为进一步做好客户服务和理赔工作,阳光保险决定采取四项措施:一是设立1000万元理赔专用账户,保证赔款及时支付;二是要求新疆分公司抽调客服人员,做到快速查勘、快速理赔,迅速为客户提供周到的保险理赔服务;三是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由总公司迅速派出理赔指导人员,现场办公,减少理赔审批环节,提高结案速度;四是开启理赔绿色通道,简化理赔程序和手续,对于损失原因明确的案件,免除提供事故证明等材料,并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尽快将赔款支付给受损客户,帮助他们恢复生产生活,让客户感受保险关怀。
  目前,阳光保险已经做好随时赔款的各项准备工作。

阳光人寿针对甲型H1N1提供额外保障

  6月11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把甲型H1N1流感警戒级别升至6级(6级系流感大流行警戒级别最高级,这意味着世卫组织认为疫情已经发展为全球性“流感大流行”)。鉴于此,阳光人寿又迅速推出一项客服新举措——只要拥有“阳光人寿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的客户,阳光人寿承诺:一旦客户在2009年12月31日前因罹患“甲型H1N1”住院或接受医疗,公司将在现有“阳光人寿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产品所提供保障基础上,再额外提供50%的保险金保障。

  此前,阳光保险已在保险行业内第一时间启动甲型H1N1型流感快速理赔预案。预案规定,凡是投保该公司医疗险、寿险的客户,如不幸因甲型H1N1流感接受住院治疗或身故,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履行保险责任,让客户快速获得赔偿金。

  据阳光人寿有关负责人透露,这额外提供的高达原保额50%的保险金保障是公司免费赠送给客户的,用以提高公司客户对甲型H1N1流感的风险抵御和保障能力,让客户安心无忧。“阳光人寿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产品是医疗津贴型产品,为被保险人提供住院津贴保险金、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在甲型H1N1病毒肆虐之际,此产品所提供的保障功能,意义尤为重大。

  随着疫情快速蔓延,该公司继续推进针对甲型H1N1的理赔、服务工作,用实际行动去还原阳光保险作为一名企业公民所具有的“分担风雨,共享阳光”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