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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保险行业协会积极配合规范汽车销售企业、汽车维修企业代理车险业务

【信息来源:茂名市保险行业协会【信息时间:2009-10-20 00:00:00  阅读次数: 2848】【打印】【关闭

  茂名市保险行业协会通过组织财险公司总经理学习文件、邀请相关企业人员集中宣导、利用新闻媒体扩大宣传等方式积极贯彻落实广东保监局关于规范汽车流通企业、汽车维修企业保险代理业务有关问题的文件精神。

  组织财险公司总经理首先学习。6月10日市协会召开了全市10家财险公司总经理会议,学习了粤保监发[2009]106号和粤保监办发[2009]115号两个文件,深化对规范车险兼业代理业务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政策界限和本级机构应做的工作。

  邀请相关企业人员集中宣导。市协会于6月11日召开了茂名市规范汽车流通企业、汽车维修企业保险代理业务工作会议。近70家相关企业单位负责人、各财险公司领导和业管部经理以及《茂名日报》、《茂名晚报》记者等一百多人参加。会上原原本本传达了上述两个文件,中肯分析了近年保险行业与兼业代理企业合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重点讲清了依法持证从事保险代理、事前签订兼业代理合同开设手续费结算专用账户、全额开具中介服务发票、严格禁止“转代理”行为、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等六项须知,从政策法规层面宣导了依法经营、持证代理、费用管理等各项规定。

  通过新闻媒体扩大宣传。《茂名日报》和《茂名晚报》于6月12日分别以《我市规范保险代理业务》及《车险兼业代理有新规定》为题刊登了有关报道,宣传106号文件精神,全面反映了《车险兼业代理业务规范须知》,进一步扩大了社会宣传面。

  为进一抓好落实,市协会还将于7月份就本项工作开展全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