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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银保监局:22条措施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信息时间:2020-02-21 16:39:51  阅读次数: 3144】【打印】【关闭

疫情发生以来,广东银行业保险业持续开展多种举措积极支持各行业抗击疫情。据了解,广东银保监局2月18日印发了《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推动复工复产 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发挥好银行业保险业的金融支撑作用,在支持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全面服务广东社会经济发展。


该《通知》结合广东当前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稳定经济的实际,从全力支持防疫和复工复产、金融纾困小微企业、服务稳定实体经济、落实主体责任和考核监督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共22条具体措施,要求广东银行业保险业一手抓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一手抓企业金融纾困和稳定实体经济发展,切实发挥好对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和促进作用。


22条措施是对中国银保监会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措施的细化,提出要对银行保险机构在抗击疫情过程中的良好经验做法予以总结推广,以典型经验带动和鼓励各机构大胆创新、积极探索。


同时,对于部分银行机构在给予受疫情影响企业续贷或展期后,担心影响不良考核指标、监管问责等问题,提出了适度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提升监管质效等措施及时回应机构的诉求疑虑,彰显了监管部门的责任担当。



在做好防疫的基础上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是22条措施中的重点内容之一,具体包含了以下几方面内容:


既增加信贷支持力度,又提升保障解决后顾之忧:银行业要全力保障防疫重点企业的增产增贷需求,向复工复产企业提供快速受理、快速审批、快速放款的信贷支持,保险业拓展保险保障范围,在现有保障基础上提供涵盖新冠肺炎感染、安全生产风险的保险保障。


既提升小微企业信贷规模,又降低融资成本:明确要求广东银行业保险业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量增、价降、质优”要求,银行对小微企业的信贷规模只增不减,增速不低于其他贷款增速;授信条件只宽不严,落实免责容错机制;融资成本只降不升,并力争在2019年基础上再降0.5个百分点;小微企业“首贷率”和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的占比继续提高。


既增加重点资金投放,又强化综合金融支持:要求银行业保险业加大区域重点项目资金投放,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和产业集群,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比重;继续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支持农产品稳价保供;加大对外贸企业的综合性跨境金融服务支持,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争取各大银行总行和保险总公司对广东的政策支持等。



此外,该《通知》还体现了“重实际、出实招、惠民生、求实效”四个特点:


统筹兼顾、因地制宜。既立足当前,要求各机构抓紧抓好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助力小微企业金融纾困等紧迫问题;也着眼全年,要求各机构围绕落实中央“六稳”的要求发力,努力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降到最低,保持广东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到两不误、相促进、管长远。《通知》体现了对广东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实现广州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构建“一带一核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乡村振兴和稳定外贸等重大战略的推动落地。


银保联动、综合施策。通过增加信贷投放、降低融资成本、延后还款期限、提升信贷服务效率、扩大保障范围,提高理赔效率、宽延保险期限等方式,形成银行信贷和保险保障的合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鼓励银行积极发挥保险增信、降险功能,加大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的推广力度,多渠道满足外贸企业的融资需求,稳定外贸发展。推动信托公司开展公益信托、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办理延伸产业链金融业务实施让利、金融租赁公司缓收减收相关租金和利息、消费金融公司对受疫情影响人群可给予延期还款和息费减免等。


以民为本、为民解忧。对于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贫困户和车主等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急人民之所急,解人民之所忧,积极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分类施策、救急送暖。对于小微企业,要求各银行机构资金纾困要“能宽则宽、应续尽续”,各保险机构理赔服务要“应赔尽赔、能赔快赔”;对于贫困户,要求进一步加大扶持信贷扶贫和保险保障力度。对于车主,明确疫情期间不因驾驶证和机动车年审过期未换证等因素影响车险赔付,不因受疫情影响未按时续保而上浮商车保费。鼓励保险机构使用电子手段开展自动续保业务。


加强联动,形成合力。要求相关银行积极参与再贷款防疫企业名单制定工作,全力争取额度,用足用好政策,鼓励银行充分运用地方财政的专项基金,缓释贷款风险,推动金融政策和财政政策更好地结合。


广东银保监局还特别强调各银行保险机构落实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加强考核监督,对坚决落实支持疫情防控和实体经济工作措施的机构予以适当激励,对落实不力甚至存在违规经营、恶性竞争行为的,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